| 作者:邱戈龙、柯坚豪 他只是一名离职工程师,想抄点开源代码提升编程水平。他不知道,这个举动差点让他背上刑事责任。 一、离职后还在“学习”,把自己学进了看守所 周某,原是武汉华为公司机顶盒部门的工程师。2018年6月28日,他正式辞职。 但在离职前一周——6月20日,他用自己工号和密码登录华为云服务器,查看并抄写了DBUS开源组件的源代码。他的目的很单纯:提升自己的编程水平。 辞职后,他继续用自己的工号和密码登录服务器,接着抄代码。 7月6日,华为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异常,报警。周某被抓获。 7月7日,周某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刑事拘留。 一个工程师,想学习,想进步,最后把自己学进了看守所。 二、辩护律师的坚持:这不是犯罪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黄雪芬律师接受周某妻子委托后,立即赶赴武汉,会见周某,了解案情。 辩护焦点集中在四个层面: 第一,涉案代码是开源的。DBUS是开源组件,按照GPL协议,源代码必须公开,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既然代码本来就是公开的,何来“非法获取”? 第二,周某用的是自己的工号和密码。他没有入侵系统,没有破解密码,用的是自己合法获得的账号——哪怕已经离职,账号权限没有被收回,那是公司管理的问题,不是他的罪过。 第三,他没有造成任何损失。抄写的代码记在笔记本上,笔记本一直放在公司,没有外泄,没有出售,没有给任何人使用。公司没有损失,他没有获利。 第四,他根本没有犯罪故意。一个想学习的工程师,用自己的账号登录自己熟悉的系统,抄写公开的代码——他怎么可能意识到这是犯罪? 四个层面,指向同一个结论:周某的行为,不符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构成要件。 三、17天后,不批准逮捕 辩护律师的努力没有白费。 2018年8月13日,武汉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不批准逮捕。 从7月7日被刑拘,到8月13日重获自由——整整37天。周某出来了。 案件没有走到起诉阶段,更没有被判刑。检察院用一纸不捕决定,给这场风波画上了句号。 四、问题是:开源代码,算不算“数据”? 本案留下一个值得琢磨的问题:开源的代码,受法律保护吗?抄写开源代码,能构成犯罪吗? 从法律上看: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保护的是“非公开”的数据。如果数据本身就是公开的,任何人都能获取,那就不存在“非法获取”的问题。 本案中的DBUS代码,受GPL协议约束。GPL协议的核心原则是:代码必须开源,必须无偿提供,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修改、分发。换句话说,这些代码本来就是公开的。 公开的东西,怎么“偷”? 从技术人员的角度看: 周某的遭遇,给所有程序员提了个醒: 开源不等于可以随便拿。开源代码虽然公开,但访问权限是另一回事。公司服务器里的代码,哪怕内容是开源的,也不是你想进就能进的地方。 离职后账号该注销就注销,别留着。留着是公司的疏忽,用了是你自己的风险。 学习的初心值得肯定,但学习的路径要选对。想学开源代码,GitHub上有的是,何必登录老东家的服务器? 特别声明: 本文章仅为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任何仅仅依照本文内容作出的决定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如您需要法律意见或专业分析,敬请咨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或联系长昊所律师。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获得授权并注明出处为“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