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话咨询 当事人通过拨打律所咨询热线向值班律师进行咨询,值班律师记录客户的问题,并提供初步处理意见。对于案情复杂的,邀请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来律所详细面谈。 二、律所面谈 主办律师与当事人在律所面谈,了解案情,查看案件材料,预测案件发展的不同结果,以及风险规避的方法。主办律师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结合案件材料,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 三、律师接受委托 律师通过了解以上案件信息之后,提出初步的解决意见。当事人在认可律所和律师解决思路的情况下,决定委托本所律师代理案件,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一份交所内勤保存。 2、 由当事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的法院,一份交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 3、 律师事务所同时出具公函,呈送受理案件的法院。 四、缴纳律师代理费 当事人与律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缴纳律师费之后,本所才能指派承办律师,着手研究案件材料。 五、律师审查、整理案件材料 案件准备阶段,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几个任务: 1、了解和熟悉案情。 2、收集原、被告主体身份材料。 3、收集相关证据。 六、制定诉讼方案 收集整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和研究性文章,进行案情分析,确定初步的诉讼策略。 七、疑难案件律所研讨 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承办律师召集律所其它律师共同研讨,听取其它律师的建议,修正完善诉讼方案。 承办律师制作可视化的案件法律关系图谱。 八、撰写诉讼文书 根据完善后的诉讼方案和证据,撰写代理方案、起诉状、答辩状等 九、与当事人沟通确定诉讼方案 将已经准备的诉讼方案和材料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无异议后,在诉讼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 十、证据整理收集 整理、调查、核实、筛选证据,确定证据目录,准备立案(应诉)材料 十一、立案(应诉) 律师代理当事人前往法院立案,或者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向承办法院提交委托手续和应诉材料 十二、缴纳诉讼费(代理原告时有) 法院立案庭审查立案材料之后,决定受理的,出具诉讼费缴费通知书,律师代理当事人缴纳诉讼费,案件才被法院正式受理。 十三、庭前会商、模拟开庭 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之后,转告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并携带案件证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开庭之前,律师组织当事人再次研讨案件,告知开庭注意事项,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本所律师在律所内模拟开庭。 十四、参与开庭 律师代理当事人出庭,提交诉讼材料,阐述当事人的事实与理由,说服法院采纳律师的观点和意见。 开庭之后,律师根据庭审情况,撰写案件代理意见,提交给法庭。 十五、诉讼调解 律师在法庭的组织下,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和最快执行结果。 十六、庭后跟踪案件进展 不定期与主审法官沟通案件判决和调解进展,即使回应法官的传递对方当事人的调解信息,并于当事人沟通交流。 十七、法院裁判 法院根据调解情况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和法律文书,综合判断,做出判决。律师代理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并送达给当事人。 针对法院裁判文书,律师提出对判决的意见以及后续工作的建议。 十八、启动(介入)二审程序 根据案件审判结果,如果我方对判决不服,律师提出上诉的意见,如果对方不服,律师提出上诉应诉意见。准备启动或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程序类似于一审程序,相对简化些。 十九、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后,律师对二审判决提出执行意见或者再审意见。 二十、结案、执行 律师整理案卷材料,报律师事务所结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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